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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失业补助金申请条件

来源:互联网 2023-03-18 16:15:02

江阴失业补助金申请条件

发放对象

第一类对象: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在江阴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第二类对象:参保职工失业前最后参保地为江阴市,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失业的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停发失业补助金情形: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死亡、被判刑收监执行。

对于重复领取、冒领、套取、骗取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当事人要全额退回失业补助金,并将受到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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