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中秋节和国庆节假期停办公积金业务安排
贷款对象:
“首套自住住房”指职工家庭名下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情况下所购买的自住住房。
贷款额度:
申请公积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建筑面积 | 最低首付比例 (按房屋总价计算) | 最高贷款额度 | 按照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缴存余额确定的贷款限额 | 按照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 ||||
首套 | 二套 | |||||||
无锡市区 | 江阴宜兴 | 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累计月数 | ||||||
未满24个月 | 24个月(含)—36个月(不含) | 满36个月 | ||||||
建筑面积≤90㎡的首套自住住房 | 20% | 40% | 20% | 自2022年4月25日起: 对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 对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本市户籍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可不与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年限及缴存余额挂钩,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调整为100万元。 | 最高贷款额度的50% | 最高贷款额度的70% | 最高贷款额度 | 贷款月还款额≤(借款申请人月收入+配偶月收入)×60% |
其他 | 公积金缴存余额的5倍 | 公积金缴存 余额的7倍 | 公积金缴存 余额的10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