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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医保免责期规定汇总

来源:互联网 2023-05-23 21:19:04

无锡医保免责期规定汇总

职工医保

单位新参保人员、重新就业人员

用人单位职工首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从办理登记、正常参保核定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职工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再次缴纳医疗保险费,自正常参保核定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医保的缴费是按月缴纳的,与劳动合同的解除和重新签订的日期没有直接关系,中断缴费则与新参保人员一样,医保费到账次月享受医保待遇。中断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则应由本人承担。

灵活就业人员

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及个体工商户(银行缴费)的参保人,首次参保缴费或中断缴费再参保的,3个月内只能使用个人医疗账户资金,不享受住院、门诊统筹、门慢、门特等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待遇。

居民医保

未在集中缴费期间参保缴费的

参(续)保缴费后从医保待遇期计算之日起实行90天责期,免责期内不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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