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医保卡补办指南
一、暂停各级医保经办服务大厅业务。包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业务;单位及个人缴费业务;医保关系转移业务;转诊转院备案业务;门诊慢性病备案业务;服务大厅自助一体机服务等。
二、暂停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刷卡直接结算业务。包括门诊、门诊慢性病、住院以及药店购药医保刷卡直接结算业务;疆内及疆外异地就医医保刷卡直接结算业务;医保电子凭证的交易等。
三、暂停单位和个人网上业务。包括新疆医保公共服务网上办事大厅;新疆基层医保服务平台;新疆医保服务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等网上、掌上医保线上服务。
四、患慢性病的参保人员,请于2021年12月30日前,前往定点医药机构就诊、购药。各类恶性肿瘤、血液透析及住院等患者,在停机期间进行诊治的,可先行现金垫付,待医保系统恢复服务后补刷卡结算。
五、参保人员在医保系统停机期间,如有问题,可及时与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及各定点零售药店联系。
给广大参保群众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