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
乌鲁木齐热门资讯 > 乌鲁木齐疫情资讯 > 乌鲁木齐新冠政策 > 正文

自治区公众应对青岛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建议

来源:互联网 2022-11-02 21:36:02

一、请广大群众关注青岛市发布的新冠肺炎病例行动轨迹。现居住新疆,且与青岛市新冠肺炎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特别是9月28日以来到过青岛市胸科医院、接触过该院病人、与上述人员有过接触的人员、接触过近期从青岛市入疆人员的群众,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相关情况,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主动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其他相关防控措施。广大群众如有需要可拨打各级疫情防控部门咨询热线。

二、9月28日以来,其他自青岛市来疆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相关情况,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主动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其他相关防控措施。

三、各社区必须按照自治区针对中高风险地区来疆返疆人员健康管理的要求,对9月28日以来所有青岛市来疆返疆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并进行健康管理。

四、如确需前往青岛市的群众,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从青岛市返疆后,应主动配合做好相关防控措施。

五、广大群众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

关键词:新疆公众应对青岛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建议9月28日青岛来疆建议措施自治区公众应对青岛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建议
上一条:8月29日乌鲁木齐风险等级调整名单 下一条:2021吐鲁番隔离政策(持续更新)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您的采购需求将被更多优质供应商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