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
乌鲁木齐热门资讯 > 乌鲁木齐社保资讯 > 乌鲁木齐社保政策 > 正文

关于暂停办理社保业务的公告

来源:互联网 2023-09-29 19:17:03

参保单位:应于12月10日前通过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完成人员新参保、停(续)保业务,12月18日前通过税务单位缴费客户端完成缴费和基数补差。

参保个人:应于12月10日前将应缴养老保险费(含当月养老保险费及应补基数差额)足额存入税务代缴银行账户。

线上业务:线上服务拟于2021年12月20日停办(包括网厅、APP、小程序、政务平台、人社部公共服务等线上平台)。

温馨提示

1.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1月至今未缴纳养老保险的月份需要补费的,应在12月10日前完成申报。

2.社保卡账户变更业务、关系转移业务、丧葬费抚恤金申领业务、养老保险待遇申领业务、工伤保险待遇申领业务、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业务、个人权益补录业务、个人基本信息变更业务等可以推迟至新系统切换上线后办理。

3.系统停机切换之前受理的业务可能会延时办结,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关键词:乌鲁木齐社保暂停时间新疆社保暂停办理关于暂停办理社保业务的公告
上一条:新疆异地补换社保卡网上申请操作(附图) 下一条:新疆2017版社保药品目录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