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
乌鲁木齐热门资讯 > 乌鲁木齐社保资讯 > 乌鲁木齐社保办事指南 > 正文

乌鲁木齐养老保险转入转出条件

来源:互联网 2023-07-12 02:30:02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转入乌鲁木齐)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在乌就业参保的人员;

2.需办理归集的本地户籍人员;

3.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至户籍所在地的;

4.参保人员经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转出乌鲁木齐)

1.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向本市社保机构开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2.原养老保险关系已停保且养老保险缴费无欠款。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流程

参保人员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业务的,登陆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电子社保卡”小程序进行申请。跨省转移接续业务需通过平台系统信息交换,不再邮寄纸质表单。

温馨提示:新疆内(不含兵团)养老保险关系无需办理实时转移。退休时,由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归集即可。

关键词:乌鲁木齐养老保险转入条件乌鲁木齐养老保险转出条件乌鲁木齐养老保险转入转出条件
上一条:商业养老保险的关键词有哪些? 下一条:2022年乌鲁木齐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指南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