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驾驶证审验教育如何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7条规定,现将博乐市局交通管理大队历年来依法收缴扣留的1110辆车进行公告:
上述车辆涉嫌报废套牌车辆、挪用号牌、伪造牌证、无合法车辆手续等违法行为。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或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的,将依法收缴处理。
联系单位:博乐市局交通管理大队
联系地址:博乐市前程路13号
联系电话:0909—2235002
》》》扣留车辆明细(点击下载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