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医保卡补办指南
对不裁员或裁员率不超过2.7%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微企业裁员率不超过5.5%和30人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超过20%的,可申请返还50%失业保险费。
1申领稳岗返还的条件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3.上年度未裁员或少裁员。
2申领范围
1.不裁员或裁员率不超过2.7%的参保企业;
2.裁员率不超过5.5%的中小微企业;
3.裁员率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20%的30人以下的参保企业。
3稳岗返还标准
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4申报流程
1.企业登录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
2.人社部门对企业的参保缴费信息、裁员情况、补贴金额等进行审核认定;
3.人社部门将审核通过的企业信息汇总,并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4.经公示无异议的,按失业保险基金拨付程序划拨补贴资金。
5申领时限
中小微企业和30人以下的参保企业申领时间在疫情防控期间,其它企业在2020年度内。
6咨询电话和邮箱
市社保局:4680673
邮箱:wlmqzyjnbtj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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