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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1、《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6〕1754号)
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82号)
3、《关于落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79号)
4、芜人社秘〔〕125号关于印发《芜湖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工作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的通知
服务对象:
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办事材料:
1.缴费凭证,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其他相关情况由人社部门通过内部系统(劳动用工备案、阳光就业网、社保系统)获取,无须申请人提供;若上述情况无法从系统获取,由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填写表格:《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受理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仅可申领享受一次。
办事程序:
1.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经办系统,在线填写申请表;
2.社区(村)预审,并做反馈意见(符合条件的人员5个工作日向户籍所在地提供书面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反馈不符合原因);
3.街道(乡镇)初审汇总,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审批,并报市公共就业人才中心汇总、统计、备案;
4.审批完成后人社部门会财政部门及时将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所需资金由申请人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办理地点: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社区
咨询电话:0553-3991250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不包括公示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