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专升本报名入口官网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为在繁就业或创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二)申请人在我县参加社会保险累计缴费满12个月,且购房当月和申请时前1个月须为缴费状态;
(三)在本县城区购买首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且购房时间在1月1日及之后;
(四)未在我县享受过其他类型人才购房补贴或补助。
以上四项条件须同时具备。其中:县城区是指县城规划区范围;享受补助补贴的房屋须为建筑面积144m2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以不动产登记为准)。
二、补助补贴标准
博士毕业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每套一次性给予4万元购房补助、100%契税补贴;
硕士毕业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每套一次性给予3万元购房补助、100%契税补贴;
本科毕业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每套一次性给予2万元购房补助、100%契税补贴;
专科毕业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每套一次性给予1万元购房补助、50%契税补贴。
购买二手商品住房补助补贴标准减半执行。
申请人(含共有人,下同)家庭只能享受一次补助补贴,多个共有人符合申请条件的,以享受标准最高的共有人进行申请。
三、补助补贴办理
(一)申请材料
1.《在繁就业高校毕业生购房安家补助契税补贴申请表》或《在繁创业高校毕业生购房安家补助契税补贴申请表》,《在繁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购买首套房申请安家补助契税补贴承诺书》(详见附件,申请人可到县房管局房地产市场监管股领取,地址繁昌县繁阳镇峨溪南路2号,联系方式:0553—7853733)。
2.申请人身份证(已婚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书登记为共有的,提供所有共有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单身的提供婚姻状况承诺书)。
3.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新建商品住房预售备案合同、现房销售合同或二手商品住房网签合同。
4.房屋契税完税证、购房发票。
5.申请人学历或学位证书(以购房时点为准,即购房时必须满足学历或学位条件)。
6.社会保险参保个人缴费明细表。
7.经备案的劳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工作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且登记为就业状态。
8.营业执照(创业高校毕业生提供)。
以上材料核对原件,收取1份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
1.申请受理。县住建局(房管局)安排专人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峨溪南路2#)负责统一受理补助补贴;
2.联合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由县住建局(房管局)牵头县自然资源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教育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发改委联合进行补助补贴资格审核;
3.资金发放。通过资格审核的,由县住建局(房管局)负责告知申请人,及时向县财政局申请下达补助补贴资金,将资金拨付至申请人社保卡或银行卡账户。
补贴补助审核时限为10个工作日,资金发放到账时限顺延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