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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沚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3号)

来源:互联网 2022-11-22 01:52:02

芜湖市湾沚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3号)

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通告如下:

1、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区、不离市,更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所在城市。确需离市的,须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申报,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配合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2、请广大市民如外出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各单位工作人员非必要不出市,确需离市的,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3、所有来自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来(返) 区人员、与官方公布的新冠感染人员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同一航班、同一车次)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告,并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4、近期全区所有单位原则上不得举办大型会议、大型演出等人员聚集性活动,线下培训等活动原则上一律暂停。

5、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

6、所有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加强管控,全面开展入口处测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或行程码等防控措施,发现黄码、红码及体温异常者一律禁止进入并及时报告,体温异常人员及时安全转运至发热门诊筛查。严格排查外来人员和车辆,做好信息登记。

7、养老、社会福利机构和监所等重点场所实行封闭管理,暂停外来人员探视。各类宗教活动场所临时关闭。严厉打击非法地下宗教活动。

8、各类文化场所、体育健身场所、娱乐场所以及经营性服务场所按接待能力的50%实行限流。所有棋牌室、麻将室一律暂停开放。

9、所有师生确需离区的必须向所在学校报备,开学前14天开始自我健康管理,并配合学校全面细致落实校园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10、物流运输从业人员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定期开展核酸检测。一律暂停从中高风险地区网购各类商品,切实做好快递行业车辆、物品、环境消杀和核酸检测等防控工作。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请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

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动态调整。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芜湖市湾沚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8月4日

关键词:芜湖湾沚区防疫措施湾沚区疫情防控要求湾沚区防疫指挥部通告湾沚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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