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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
从市外首次引进且为7月30日后引进到芜湖市企事业单位(不包括驻芜单位,城市合伙人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执行)工作,符合《芜湖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和相关人才界定》,签订5年以上服务期合同并在用人单位领取薪酬,依法纳税的C层次及以上层次人才。
二、补贴标准
1、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对引进的C层次及以上层次人才,可申请享受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补贴标准:
( 1)企业人才:对A层次人才每人每月补贴7000元; B层次人才每人每月补贴4000元; C层次人才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
(2)事业单位人才:对A层次人才每人每月补贴7000元;B层次第1、2.3类人才每人每月补贴6000元,第4、5类人才每人每月补贴4000元;对C层次第1. 2类人才每人每月补贴3000元;第3、4类人才每人每月补贴2000元;第5类人才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
(3)对引进的C层次及以上层次人才携带未就业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一同落户的,每增加一名,每月增发1500 元生活补贴, 补贴期3年。
2、人才滚动支持生活补贴
对7月30日后企业新达到C层次及以上层次的人才和事业单位新达到C3层次及以上层次的人才,可按原程序重新申请人才认定,在享受此前人才政策基础上享受新层次的生活补贴,补贴期为3年。对此前认定过的人才,对同一条件不重新进行认定。补贴标准:
(1)企业人才:对A层次人才每人每月补贴7000元; B层次人才每人每月补贴4000元; C层次人才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
(2)事业单位人才:对A层次人才每人每月补贴7000元;B层次第1.2、3类人才每人每月补贴6000元,第4、5类人才每人每月补贴4000 元;对C层次第1、2类人才每人每月补贴3000元;第3类人才每人每月补贴2000元。
三、申请流程
1、发布通知。
市人社局在“芜湖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http://220.178.191.53:8083/whIndex/#/whIndex,以下平台网址相同)发布申报通知。
2、申报。
用人单位对照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和资金补贴项目要求,向市人才发展集团或通过“芜湖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申报。
(一)申报人才认定材料要求
共性材料:①用人单位申请人才认定报告(报告需明确人才基本情况、申报人才层次、承诺人才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及其他需说明的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护照) ;③与引进人才签订的服务期合同或项目合同(需明确合同起止时间、薪酬)。
其他材料:企业还须提供:①引进人才来芜当月开始12个月的工资(年薪)收入单和银行流水单(年工资性薪酬不包括股权分红、人才在市外兼职或其他个人获得的奖励性收入;收入单须明确月度应发工资、纳税情况,加盖单位财务章);②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指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前的税收,在芜年纳税额符合相应层次人才纳税额要求且无偷漏税等不良记录)。事业单位还须提供:①引进人才符合认定条件的相应佐证材料。企业如有需要,可容缺提前办理人才认定,提供:①引进人才来芜当月开始3个月的工资收入单和银行流水单;②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③企业承诺书(承诺人才薪酬、税收符合认定条件;承担违反承诺的后果)。对次年补充材料经发现不满足条件的, 取消该人才的认定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资金。
(二)申报资金补贴材料要求
①用人单位申请补贴报告(明确申报人员、申报经费类别、年度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②用人单位承诺书(承诺人才在岗或在项目工作情况,并根据实际,明确本单位人才经费的发放方式,对因中途离职等其他原因未发放完结的经费及时按原发放路径退回);
③人才上年度至申报月工资(年薪)收入单和银行流水单。
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须每年核验是否符合相应层次人才年薪要求,还须提供:④人才上年度至申报月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以上材料每年度申报均需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