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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为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授权从事全县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包含:高校毕业生报到接收;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等。
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填写地址
单位名称:南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53-6514119 联系人:档案室
邮编:241300
地址: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1层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1号窗口
工作时间:08:30 - 12:00.13:30 - 17:00(法定工作日)
高校毕业生报到
服务对象
户籍(生源)或工作在南陵县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到证抬头一般为“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等字样。
报到方法
采取“微信报到”方式,在“南陵人社”微信平台(ID:nlrswx)进行报到。
毕业生关注“南陵人社”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人社服务-毕业生报到”,按页面提示输入报到证编号、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后,提交报到信息。成功提交即报到成功。
温馨提示
从起,南陵县全面实行毕业生“网上报到”,报到信息交由系统自动化处理,原则上不再接收毕业生“现场报到”。毕业生自行妥善保管好报到证原件。
报到时间不受报到证上时间限制,截止时间延长至当年12月31日。
档案接收
服务对象
户籍(生源)或工作在南陵县,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各类毕业生。
接收方法
采取“网上办理”/“现场办理”2种方式。
“网上办理”流程:登陆“安徽公共招聘网”,选择“人事档案- 档案转入申请 - 芜湖市 - 南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提示输入个人信息,上传材料照片,提交申请。我中心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登陆该网站彩色打印调档函。
“现场办理”流程: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劳动合同,到服务窗口申请档案转入。经审核符合接收条件,现场开具调档函。
毕业生应及时将调档函提交到档案所在机构,档案由他们通过机要通信或派专人转递到我中心。经审核,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予以建档。
温馨提示
户籍(生源)为南陵县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档案由学校直接转递,无需申请开具调档函。
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档案可采用“邮政EMS标准快递”方式转递。转递时,使用“高校学生档案专用”EMS封套并加盖学校骑缝章,封套上注明学生姓名。否则,我中心按照规定不予接收。
档案转出
服务对象
南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档案代理人员,即档案在南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保管。
转出方法
毕业生携带身份证、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构开具的调档函,到窗口申请档案转出。
经审核,符合转出条件的,我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机要通信寄出。
温馨提示
南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一次性转出全部档案材料,不部分转出、分批转出。原则上不交由本人或委托他人自带。
毕业生应及时与档案接收机构联系,确认档案到达情况。
档案材料收集、鉴别和归档
服务对象
南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档案代理毕业生,在后期工作、学习等过程中生成的,且属于档案范围内的各类材料(具体参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办事流程
毕业生携带身份证、后期档案材料原件到服务窗口申请提交。学历(学位)档案材料归档还需携带毕业(学位)证书。经鉴别,属于归档范围的,将档案材料归入档案;不属于归档范围的,予以退回。
温馨提示
档案材料应为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内容真实、填写规范、手续完备。
证书、证件等特殊情况需用复印件存档的,应由材料制作单位注明复印时间并加盖公章。
档案查(借)阅
服务对象
南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档案代理毕业生,因参军、录用、入党、出国(境)、升学以及其他等需要,由有关单位进行档案查阅借阅。
办事流程
档案查阅单位应派两名中共党员,持查阅人有效证件和所在单位介绍信,以及被查阅人的姓名和有效身份证件号。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查档单位阅档;不符合规定的,解释相关规定。
借阅单位应持借阅人和存档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借阅单位商调函。符合规定的,工作人员将档案密封盖章后交给借阅单位;不符合规定的,解释相关规定。
温馨提示
严格查阅程序,档案材料本人应进行回避,查阅人不得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不得拍摄、不得泄露或擅自对外公布档案内容。
档案一般不予外借,如必须外借的,应由借阅单位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后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并限期归还。归还时应当认真核对档案材料。
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
服务对象
南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档案代理毕业生,因升学、就业、出国(境)以及其他等需要出具存档、同意调出、现实表现证明以及其他证明等。
办事流程
采取“网上办理”/“现场办理”2种方式。
“网上办理”流程:登陆“安徽公共招聘网”,选择“人事档案- 出具相关证明申请- 芜湖市 - 南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选择证明用途(存档/同意调出/现实表现/其他),按提示输入个人信息,上传材料照片,提交申请。我中心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登陆该网站打印证明函。
“现场办理”流程:毕业生携带身份证到服务窗口申请。依据存档情况,出具存档证明、同意调出证明;依据档案材料记载内容,出具现实表现证明以及其他证明等。
温馨提示
南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严格以档案记载为依据,不出具与记载无关、不一致的证明。
复印档案材料作为旁证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用途及复印日期,并加盖公章。
档案查询
南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供毕业生档案微信查询服务。毕业生关注“南陵人社”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人社服务-档案查询”,按页面提示输入姓名、验证码后,查询档案信息。
档案查询数据定期更新,仅提供在我中心保管的毕业生档案信息查询。如果未查询到相关信息,请及时联系毕业院校或档案转出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