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芜湖九价HPV疫苗扩龄最新消息(更新中)
《芜湖市养犬管理条例》已经9月18日芜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并经11月13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5月1日起施行。
其中,对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内饲养的犬只,依法实施狂犬病免疫。
犬只满三月龄或者免疫间隔期满前,养犬人应当携带犬只前往农业农村部门确定的犬只免疫点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犬只完成免疫接种后,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向养犬人发放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并为犬只植入电子标识。
目前犬只免疫点尚未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