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社保卡换卡补卡指南
一、报销流程
1、居民医保住院费用医院报销流程
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直接扫码结算或持社保卡的可直接在医院刷卡结算。
2、窗口报销医药费所需材料
身份证、社保卡以及住院的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原件。
二、报销范围
一般情况下,医保费用的报销遵循以下几条规则,只要在这些规则的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都是可以按比例或限额报销的:
1.正常享受待遇期内(医保没断缴);
2.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3.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
4.在起付线以上和封顶线之内;
5.符合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补充医疗保险等相应待遇政策规定。而相对的,在规则外的费用就不可以报销
三、报销起付线及比例
1、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普通住院起付线与报销比例政策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 200 元,报销比例 85%;
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 500 元,报销比例 80%;
三级(市属)医疗机构起付线 700 元,报销比例 75%;
三级(省属)医疗机构起付线 1000 元,报销比例 70%。
到市域外(不含省外)住院治疗的,上述类别医疗机构起付线增加1倍。
到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
多次住院按次扣减起付线,确需分疗程间断多次住院的特殊慢性病、白血病、脑瘫康复治疗患者在同一医院多次住院治疗的,参保年度内只计一次起付线。
2、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普通门诊)待遇和大额门诊的待遇
普通门诊:在本市(县、区)域内协议定点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二级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年度起付线50元,统筹基金报销50%,年度报销限额75元。
大额门诊:城乡居民大额门诊医药费用,年度起付线2000元,统筹基金报销25%,年度最高限额1万元。
四、芜湖各区县医保待遇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芜湖市镜湖区医疗保障局
镜湖区政务服务中心教场路6号,咨询电话0553-3877924
芜湖市弋江区医疗保障局
芜湖市弋江区利民路34号弋江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53-4822679
鸠江区医疗保障局
鸠江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53-5968329
三山经济开发区医疗保障局
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分厅+A23号、A24号窗口,咨询电话0553-3918195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553-5847868
安徽省芜湖市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经开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南陵县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大道25号,咨询电话0553-683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