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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门诊重慢疾病怎么申请医保

来源:互联网 2023-07-24 17:02:11

武汉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如何申请医保?

一、申报方式

参保人员由本人或代办人向辖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二、申报材料

1、本人社会保障卡的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近两年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治疗相关疾病的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以及支持门诊重症诊断的检验报告、影像学检查报告、病理检查报告。

3、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5张。

三、待遇办理

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在接收申请资料时会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资料退回到原单位(高校)或本人(代办人)手中,如申请资料不齐全的会发一份《鉴定材料收讫补正告知书》。

经受理的参保人员和医保经办工作人员统一填写《武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鉴定审批表》,将证件照贴在审批表指定位置,加盖钢印,并将《鉴定审批表》、社会保障卡的复印件、病历资料进行封装,贴上封条,交予参保人员。

四、疾病鉴定

参保人员须持身份证和密封的资料在3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医院的医保办申请鉴定。

(1)鉴定医院对能根据病历资料判断结果的,会直接进行鉴定。

(2) 鉴定医院对需要进行医学检查再判断的,会通知参保人员,告知检查的时间、地点、检查项目、收费标准、应携带的资料以及应注意的事项。

(3)鉴定医院会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病情复杂或存在较大争议的病例会延长3个工作日),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申报资料和鉴定结果移交辖区医保经办机构。

五、相关答疑

申报审批通过后如何享受就医待遇?

审批通过的参保人员须持社会保障卡(大学生持身份证)、门诊重症专用病历和《武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鉴定审批表》到选定的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

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的医疗费用该如何结算?

参保人员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定额标准内按项目审核结算。

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由本人与定点医药机构结算。

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由本市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结算。

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定点医药机构是否可以变更?该怎么做?

参保人员须变更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定点医院或定点药店的,可向辖区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定点医院或定点药店原则上一年只能变更一次。

武汉医保咨询服务热线: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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