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医疗保险报销不受理条例
(1)首次参加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填报《揭阳市市直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一式二份和《社会保险基金付款委托书》一式三份;交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2)参保单位办理增员,由单位填报《揭阳市直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增员登记表》一式二份,交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所增人员若是原市直参保人,则凭原医疗保险手册办理交更单位名称。
(3)参保单位减员(含退休),由单位填报《揭阳市直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减员登记表》一式二份,凭原医疗保险手册办理减员手续。
(4)参保人员调整工资时,由单位提供调整工资的有关资料办理缴费调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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