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议元2023-06-13 18:12:50
一、申请受理的基本条件: 1、申请方应是具有其自身职能和明确法律地位的组织,应有证明其具备明确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 2、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营业资质证书或等同的证明文件; 3、申请认证的现场为认证适用范围,即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的制造现场。
包括以下制造或装配过程: A生产材料; B生产件或服务件; C装配: D热处理、焊接、喷漆、电镀或其他终服务。
注:工业用,农业用,非道路交通用(如矿业林业,建筑业等)车的制造现场不适合认证申请。
二、注意事项认证要求申请认证 企业至少有12个月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历史,监控有关顾客认为组织是否满足了顾客要求感受的信息、持续价实现过程的业绩与制 造过程的业绩以证实产品质量和过程效率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时间,各认证机构要求有3个月 或6个月两种,但大部分要求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