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温州城市一卡通服务公司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月15日前)
《2020年温州市首批人才住房配售申请公告》已发布,申请系统将于3月15日(本周日)至4月15日期间开放,接受各人才单位申请。市住建局就人才住房配售申请实际操作进行解析,具体如下!
1、申请流程由人才向单位提出申请符合公告中申请条件的人才需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准备所需的纸质材料。用人单位对人才提供的材料校对审核后,在材料上签字和盖章
2、 用人单位登陆申请系统用人单位登录温州人才云平台http://www.wzrctop.com/Web/index.aspx,点击“温州市人才住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再点击“单位申请”按钮。系统会自动转入“浙江政务服务网”官方界面首页,用人单位在“法人登陆”一栏中输入已注册的账号和密码进入申请系统(如用人单位没有“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需先注册帐号)。
3、进入申请系统后用人单位点击“人才住房配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页面,申请系统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需按照提示填报单位信息和申请人信息;
第二步:填好信息后点击“下一步”,上传申请人相应的材料(扫描件),材料上需有用人单位盖章、签字;
第三步:上传材料后点击“下一步”,确定无误后提交申请,即可完成全部申请流程。
用人单位如需查询申报相关信息,可点击页面“信息查询”进行查询。
4、优惠政策
人才按层次类别享受相应面积和折扣优惠。
其中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
B类和C类人才配售面积为140平方米,购买价格为备案价(核定价)50%;
D类和E类人才配售面积为120平方米,购买价格为备案价(核定价)60%;
符合本公告其他条件的人才配售面积为90平方米,购买价格为备案价(核定价)70%。
配售房源面积超过人才所属层次类别标准时,按备案价(核定价)的100%计收超出部分面积的购房款,但夫妻双方均符合配售条件的,可按所属层次类别折扣标准计收超出部分面积购房款。购置配售型人才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按揭贷款的,可以人才住房办理贷款抵押。
5、注意事项
配售的人才住房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10年内为共有产权,不得上市流通周转、不得办理抵押贷款(用于购买本套住房的公积金和商业按揭贷款除外)。配售的人才住房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10年自动转为完全产权登记。
此外,这次还同步发布《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和《市县两级人才住房申请服务热线》,具体内容和其他注意情况请详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