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
温州热门资讯 > 温州公积金资讯 > 温州公积金办事指南 > 正文

温州公积金贷款违约责任及抵押物的处分

来源:互联网 2023-08-31 22:11:03

公积金贷款违约

管理机构、受托银行不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发放贷款资金的,责任方应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的,管理机构可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向借款人计收挪用贷款利息。计算公式为:每日挪用贷款利息=挪用贷款金额×挪用贷款日利率。

借款人不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和支付贷款本息的,管理机构可按借款合同规定,向借款人计收逾期贷款利息。计算公式为:每日逾期贷款利息=逾期贷款金额×逾期贷款日利率。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机构可以与借款人、抵押人协议以抵押房屋折价或者以拍卖形式变卖该抵押房屋受偿。协议不成的,管理机构可以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借款合同履行届满后,未清偿贷款本息的;

(二)管理机构决定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并已书面通知借款人,借款人未清偿贷款本息的;

(三)贷款期内,借款人死亡、失踪后,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的。

公积金贷款违约抵押品处分

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支付处理费用和交纳有关税费后,清偿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如有剩余应退还借款人、抵押人,如仍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管理机构有权向借款人另行追偿。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关键词:温州公积金贷款违约责任温州公积金贷款违约抵押物处分温州公积金贷款违约温州公积金贷款违约责任及抵押物的处分
上一条:温州公积金新政热点解读 下一条:2022温州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有延期么?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