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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温州龙港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才招生(招聘)录取程序
定向培养实行“高考招生与公开招聘并轨”政策。按照“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在龙港市户籍考生中实施定向招生(招聘),本次招生工作安排在2022年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具体招生(招聘)程序如下:
1.填报志愿。
根据《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明确的录取办法,2022年定向培养招生本科层次各专业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一段线,其中温州医科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符合条件考生按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招生计划1:1.2比例,将考生名单提供给各招生高校。招生高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体检。
市社会事业局根据招生高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体检(体检费用按相关政策收取),并即时告知考生体检结果,考生如有疑义应当即时提出复检要求,否则视作放弃复检,复检由市社会事业局组织安排,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且只能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根据《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医学类各专业不招收色觉异常(色弱或色盲)的考生,色觉异常考生请勿填报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志愿。
3.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天。
4.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与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和个人信用承诺书,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招生高校。
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充提供考生名单并执行相应程序进行招录。
5.录取。
各招生高校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招生工作开始前,将本市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高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6.备案。
录取结束后,招生高校将录取的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社会事业局备案。
咨询电话:0577-59911862(市社会事业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577-68086010(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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