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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年度永嘉县就业见习基地和就业见习岗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帮助青年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9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人社发〔2020〕73号)、《关于申报2022年度永嘉县就业见习基地与就业见习岗位的通知》(永人社〔2022〕1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确定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企事业单位作为我县就业见习单位(见附件),并提供345个就业见习岗位。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与见习基地达成见习意向的,在见习开始前,双方应签订书面见习协议,规定双方权利义务。见习人员和见习基地应当按照见习协议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应加强对见习人员的工作指导,努力提高见习质量,维护见习人员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见习期间产生的问题。见习单位应为参加见习的人员办理综合商业保险。见习期满,见习基地应根据见习人员的思想品德、工作能力、见习成效等情况,对其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评,签署见习考核意见。
见习期间,见习基地应按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向见习人员支付基本生活补助,其中政府补贴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60%,市级和县级见习基地见习留用率达50%以上的,补贴提高至70%。国家级和省级见习基地见习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补贴提高至80%。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缴纳的综合商业保险费用,补贴标准不超过50元/每人。
有意向参加就业见习的广大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可直接与见习单位联系,请各见习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尽快安排见习。今年前期已有岗位安排见习人员的,根据永人社〔2022〕14号文件规定见习期从6月1日开始计算。
附件:2022年永嘉县就业见习基地和见习岗位汇总表.docx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嘉县财政局2022年9月14日
2022年永嘉县就业见习基地和见习岗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