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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渭南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录及积分办法

来源:互联网 2023-08-02 17:53:02

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录及积分办法

(一)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录办法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按照户籍、房产、随迁子女和门店经营的先后顺序规范入学,每类录取完后尚有剩余学位的可招录下一类学生,若本类入学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按照本类积分从高到低招生录取,直到学位占满为止,超出部分由中心校统筹调配到其他有学位学校就读。

(二)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同类别积分排序办法

满足一类、二类条件的学生,学校要全部接收。

第三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各校要根据父母在临渭区居住时间(以居住证连续时间为准,每月积2分)等条件进行积分排序。父母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可累加。

第四类就业经营人员子女入学,各校要根据父母在临渭区城区就业经营时间(以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准,每年积6分,不超过24分)等条件进行积分排序。父母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可累加。

第五类其他人员子女入学,要根据父母一方务工时间(每年积6分,不超过18分)、租房时间(每年积6分,不超过24分)、孩子在临渭城区幼儿园或小学就读时间(幼儿园就读时间证明由学校在平台查询,家长不提供资料;小学就读时间由原毕业小学提供,每学期积5分)等条件进行积分排序。父母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可累加。

各学校要按照区局及中心校招生方案,结合实际,按照分类登记、积分排队的方法,制定积分排序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入学方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指导家长合理选择学校、有序登记。

(三)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目前,按照省市关于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规模占比要求,今年秋季全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招生,其他年级不得接收转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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