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公积金在线查询
渭南新建单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辖区所属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设立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具体程序如下。
1、提供资料。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留复印件、退原件),同时提供单位名称、机构类型、行业类别、单位地址、法定代表(或负责人姓名)、最近一个月工资表、单位职工身份证明细表、《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等相关信息。
2、领表。
新建单位在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下载或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辖区所属管理部领取“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一式两份及汇缴凭证。
3、填表。
单位按要求填写上述表格,在填写时应注意:
(1)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单位登记表”时,“汇缴总人数”及“汇缴总额”应与“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中的“总人数”及“月汇缴总额”相一 致;
(2)汇缴单位在编制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时,应按《渭南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样表)所列内容填制,不得缺项。“月工资额”栏按缴存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填写,“个人”、“单位”栏均按相应比例四舍五入计算到元填写。《渭南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须为A4纸打印。不得手工填写,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3)凭证只盖公章,不填写;
(4)表格所填写的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上的名称相一致。
4、开户登记。
单位持填写完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及汇缴凭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辖区所属管理部办理开户登记手续。
5、核对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单位账户及职工账户设立。
(1)公积金工作人员审核“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时,应注意进账单金额要与汇缴清册本次缴交额相一致;做账需注意:凭证金额与册子上的月合计相一致;会记账金额与册子总合计即本次缴交额相一致;同时,对汇缴清册中“单位账号”、“职工账号”(第一次汇缴时除外)、“月工资额”、“月应缴额”中的“个人”、“单位”、“合计”、“本页小计”、“汇缴总额”等逐项进行审核,无误后加盖管理部公章,退单位汇缴清册一份,并开具《渭南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凭证》。
(2)单位经办人到银行转账。
(3)市区县管理部收到银行提供的到账票据后,即时完成单位公积金账户的设立和职工三级明细账的录入、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