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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待遇享受条件

来源:互联网 2023-04-22 02:56:02

威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条件

(一)新参保人员。首次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人员,自实际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二)中断缴费。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的,自中断缴费的次月起暂停享受医保待遇。在中断缴费3个月(从中断缴费首月起算,下同)内补缴的,自补齐的次月起恢复享受医保待遇,超过3个月补缴以及未补缴中断缴费部分的,自再次缴费满3个月(含缴费当月,下同)后恢复享受医保待遇。

(三)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上年度12月份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的灵活就业人员于当年1月1日至4月30日缴纳全年度职工医保费的,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逾期缴纳的,按中断缴费的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四)转移医保关系。参保人员转移职工基本医保关系时,在三个月内接续并补齐中断缴费的,中断缴费期间享受医保待遇,超过三个月的,自再次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五)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改参职工基本医保。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改参职工基本医保时,居民基本医保待遇享受至其参加职工基本医保当月,自改参的次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保待遇。

(六)职工基本医保改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职工停止缴费三个月内改参居民基本医保的,自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之日起,按规定享受居民基本医保待遇;超过三个月改参的,改参满3个月后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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