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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机动车不能注销登记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2022-11-04 00:47:01

威海机动车注销登记(报废)不予办理的情形

有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销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3、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4、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5、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注意:机动车所有人应将机动车交售给有正规报废资质的报废回收企业,切勿私自交易、擅自销毁

办理流程:

1、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

2、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3、机动车回收企业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第四联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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