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面议2022-08-08 12:06:11
1、经验化:主营业务收入占本企业营业收入的 70%以上;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条件或环境(设立技术研究院、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近两年内主持或者参与制(修)订我国的一个标准或行业标准;为大企业配套生产关键零部件、元器件;
2、精细化:企业采用流程化、标准化和信息化等方式使组织管理效率高、协同,实现精细化生产、管理和服务;主攻某一特别的客户群、某一产品的细分区段,主导产品享有较高影响力,且细分市场占有率在全省前几位;
3、特色化:产品或服务具有典型的资源、地域特色,能够带动本地特色产业的规模及影响力;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等。
4、新颖化:拥有强大原创能力、创新活力和价值潜力,采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资源的嫁接,对产品和服务提供的手段、形式、渠道进行创新;具有一定规模的估值和融资吸引力,符合“新 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经济发展特征。
申报认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流程主要为: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属设区市(或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申报;设区市工信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初审,提出拟推荐名单并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正式行文推荐上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工信厅会同省财政厅按规定程序对各设区市推荐上报的企业进行审核,提出拟认定企业名单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省工信厅、省财政厅联合公布名单,并授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
专项条件:
专业化:从事细分市场≥2年,近 两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当年营
业总收入的70%以上。
精细化:主导产品、服务通过 相关产品认证,企业取得标准化
体系认证,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创新化:近2年新授权的与主导产品相关 的知识产权须满足以下所列任意一条:发明 专利1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2项以上;软件著作权6项以上;参与制 (修)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1项以上。
特色化: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 专利1项以上(含)或实用新型
专利技术2项以上(含)。
特权条件:
近五年内企业主持(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 主持制(修)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且标准已颁 布实施的,不受基本条件和专项条件限制。
注:(1)必须要有3年的财务数据
(2)无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
(3)无偷税漏税和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
(4)未提供虚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