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
潍坊热门资讯 > 潍坊疫情资讯 > 潍坊新冠政策 > 正文

昌乐再发疫情防控通告!(8月7日)

来源:互联网 2023-05-09 05:53:02

关于对疫情重点地区来昌返昌漏管人员进行有奖举报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呈扩散蔓延趋势,国内出现多点散发疫情,疫情防控压力巨大。为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严密防线,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即日起在全县开展疫情重点地区来昌返昌漏管人员线索有奖举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动报备,积极配合。请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中高风险地区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来昌返昌人员,按规定第一时间向所在镇(街、区)或社区(村居)登记报备,并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相应防控措施。

二、有奖举报,群防群控。呼吁广大居民朋友积极向昌乐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或各镇(街、区)如实举报近期疫情重点地区来昌返昌漏管人员线索。经核查属实高风险地区来昌返昌漏统漏登人员的,每条线索奖励1000元;经核查属实中风险地区来昌返昌漏统漏登人员的,每条线索奖励500元;经核查属实疫情重点地区(非中高风险地区)来昌返昌漏统漏登人员的,每条线索奖励200元。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我们对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从严管理,依法追责。经举报后纳入集中隔离的,各项费用自理。对故意隐瞒旅居史导致疫情传播或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当前大多数从疫情重点地区来昌返昌人员都主动配合协助我们进行了登记工作,但仍有个别人员故意隐瞒不报,根据《刑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请广大居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传播未经确认的消息,对引起群众恐慌,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举报电话:

昌乐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举报电话:0536-6255211

昌乐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联防联控与交通保障组(局)举报电话:0536- 6296110

宝都街道办事处举报电话:0536-6221993

昌乐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昌乐县局

8月7日

关键词:回昌乐要隔离吗回昌乐要做核酸检测吗?昌乐再发疫情防控通告!(8月7日)
上一条:10月30日潍坊最新疫情数据消息 下一条:潍坊健康码办理过程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