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哪些情形可以认定被工伤?
本次参保筹资工作具体怎样组织实施?
本次参保筹资的宣传发动、信息采集、参保登记和缴费等工作,原则上由居民户籍所在社区(村居)或单位(小区)统一组织实施。
1.社区(村居)居民。由所属社区(村居)组织办理。
2.单位(小区)居民。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属小区居民及未参加职工医保的职工,由所在镇街区督促指导单位(小区)组织办理。无主管单位的小区,由属地镇街区组织办理。
3.在校学生。中小学生由所在学校负责宣传发动、督促指导和信息统计,随家庭由户籍所在社区(村居)或单位(小区)组织办理。大中专学生按照潍坊市医保局、教育局等4部门《关于做好大中专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潍医保发【】69号)要求,由所在学校组织办理。
4.政府资助人员。对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政府资助人员,由各镇街区及税务、医保、财政、民政、扶贫等部门,按照省税务局、扶贫办等部门《关于做好政府资助人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鲁税发〔〕53号)要求执行。
5.非本市户籍人员。有固定住所或工作单位的,由所在社区(村居)或单位(小区)统一组织办理;流动人员可就近到各镇街区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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