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家政服务机构为16至60周岁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
补贴金额: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6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政策时限:自5月20日起实施。
申领条件:不以缴纳社会保险作为申领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的前置条件,按照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缴费数额50%标准给予补贴。
申报程序: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家政服务机构每月15日前向注册地所在县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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