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面议2021-11-15 09:36:48
随着《民法典》的出台及实施、《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的即将出台以及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中明确了小额贷款公司的金融身份,小贷公司将朝着合规化经营的方向发展,未来在国家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大背景下,随之小贷公司业务规模不断壮大,通过发行私募债和实施资产证券化是小额贷款公司进入资本市场寻求融资的一种新型手段,为繁荣金融业的发展以及拓宽小贷公司的融资渠道大有裨益。
开办要求
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
3.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5.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省政府金融办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审批机构是省政府金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