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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资助引进顶尖人才
一、资助对象
新近全职引进并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工作合同,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的顶尖人才。
二、资助政策
(一)对来津主持国家级研发平台和重大创新项目的,采取“一人一策”方式给予科研经费资助和生活奖励资助;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方面贡献突出的,可以其名义命名研发平台。
(二)对来津主持市级及以上重点研发平台和创新项目的顶尖人才,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和200万元生活奖励资助。
三、资助办法
第二条第一款的顶尖人才专项采取随时申报、随时认定、分期拨付的办法进行组织;第二条第二款的顶尖人才资助采取随时申报、集中评审、分期拨付的办法进行组织,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四、报审程序
(一)用人单位登录“天津人才工作网(海河英才网)”(www.tjrc.gov.cn)下载并填报《天津市创新类顶尖人才引进专项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及相关纸质申报材料报所属区人社局、委办局人才工作部门。相关区人社局、委办局人才工作部门核实把关后,出具推荐函,并将纸质材料一并报北方人才市场受理窗口。
(二)北方人才市场组织评审,提出资助建议并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进行复核后,向市人才办报送资助经费申请材料。市人才办审核通过后,报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在“天津人才工作网(海河英才网)”和市人社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若公示期满无异议,市人才办向市人社局印发批复意见,同时函请市财政局划拨资助经费。
(五)相关区或主管委办局与获资助的用人单位和人才共同签署《天津市顶尖人才引进专项资助协议》,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
(二)顶尖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
六、联系方式
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83218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