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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来源:互联网 2023-08-11 08:51:04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或者行驶证书上记载的日期的当月。

(2)应当向车船管理部门办理核发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而未办理车船登记手续的,则以车船购置发票所载开具时间的当月作为纳税义务开始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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