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时间内能满足耐火稳定性、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的门。防火门平常用于人员通行,在发生火灾时,可在一定时间内阻止火势蔓延和烟气扩散、保障人员安全疏散并在正压送风系统工作时起密封的作用。其
设计是否合理、安装是否恰当、管理、使用是否到位直接关系着防火门的防火效果。 依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将建筑防火门划 分为甲、乙、丙三级,其耐
火极限分别为1.5小 时、1.0 小时、0.5小时,同时明确规定了需安装防火门的具置及相应耐火等级。
实际工程中配接了未经检验的现场部件会影响防火门监控系统运行的可靠性、稳定性。因此,在实际工程设计过程中,应按消防产品准入制度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兼容性要求,根据产品检验报告的配接要求,选择经型式检验合格的电磁释放器、门磁开关或电动闭门器等现场部件。部分工程设计中存在防火门监控器设置在现场,在消防控制室设置了未经检验或技术性能不满足标准GB《防火门监控器》的集中显示装置,集中显示防火门监控器的工作状态。标准GB《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6.11.1条规定防火门监控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未设置消防控制室时,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因此,在实际工程设计过程中,无论选择的防火门监控系统采用何种系统架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