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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海港开发区最新限行规定

来源:互联网 2023-09-02 01:36:06

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最新限行规定

更新时间:12月30日

自2021年12月31日零时起,解除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恢复机动车两个尾号轮换限行措施,公交车恢复正常收费。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唐政通字〔2020〕6号)

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唐政通字〔2020〕6号)规定,2022年1月4日起唐山限行尾号与北京市同步轮换,周一限行4和9、周二限行5和0、周三限行1和6、周四限行2和7、周五限行3和8,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限行时间:7:00—20:00

限行措施: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限行区域:全市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包括城市(城区)道路和公路,高速公路除外。

限行车辆: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包括临时车牌和外地车牌)


更新时间:12月4日

2021年12月5日起,在海港开发区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限行时间:每天7:00—20:00

限行措施:实行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即:按车牌尾号双日双号通行,禁行单号车辆;单日单号通行,禁行双号车辆;车牌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含本地临时车牌,不含外地车牌)。

限行区域:海港开发区城区

海港开发区城区单双号限行示意图:

拓展材料: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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