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材料+办理时限)
泰州市生育津贴产假天数规定如下:
(一)生育:
生育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
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晚育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
(二)妊娠:
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三)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四)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五)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六)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
计算方式: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产假天数
职工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怎么发放?
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
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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