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材料+办理时限)
一、2021年度,泰州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如下:
1、一般人员: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纳420元(其中20元为长期护理保险费);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二级残疾人:个人缴纳170元;
3、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个人每年缴纳200元。
二、集中缴费期:2020年10月1日——12月31号
特别说明:
1、未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或中断参保的居民,自其参保缴费到账或再次参保并缴费到账之日起,三个月后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当年度大中专毕业生、外市户口迁入人员、退役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从参保缴费到账次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3、新出生婴儿在出生后三个月内参保缴费到账,自其出生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其中新出生婴儿从出生到办理参保登记时涉及跨年度且不超过三个月的,足额缴纳2个年度的参保费用到账后,从出生之日起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4、首次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新入学学生,入学当年在集中缴费期内足额缴纳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自当年9月1日起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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