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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泰州新农保住院报销比例+起付标准

来源:互联网 2023-02-03 00:04:02

泰州市居民医保住院医疗待遇

(一)起付标准:

1、同一结算年度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4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800元,转泰州市外定点医疗机构1100元。

2、年度内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减半,但不低于400元;

3、15日内再次入院视同一次住院,如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按就高原则收取;

4、普通病种同一年度内连续住院时间每超过90天,视同另一次住院,需再次收取起付标准费用;

5、患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需透析以及器官移植的,其门诊放疗、化疗、透析及服用抗排异药物的费用,同一结算年度内只收取一次起付标准费用;

6、跨年度连续住院的,本次住院出院时新的结算年度内费用不收起付标准费用,新的结算年度再次入院的按年度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收取。

(二)分段报销比例

1、一个结算年度内,起付标准以上6万元以下的,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一级及以下报销85%,二级报销70%,三级报销63%;

2、6万元及至20万元的,报销63%;

3、按转诊规定到泰州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报销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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