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
泰州热门资讯 > 泰州社保资讯 > 泰州社保政策 > 正文

泰州社保缴费基数申报要求

来源:互联网 2023-01-15 03:40:03

一、泰州市社保缴费基数申报要求如下:

1、申报花名册须分别加盖单位和工会公章,且须本人签字认可。无职工本人签字的,经办机构不予受理。参保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自行设计的确认表上签字。

2.参保单位应保证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并对所申报的数据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省行业统筹单位申报时须携带省社保中心审核盖章的2019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原件。

二、申报地点

1.市区参加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应于2019年6月20日前申报2019年度(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企业单位、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至市人社局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洪泽湖路66号北群楼二楼东大厅)、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海陵区医保中心(府前路3号 海陵区行政服务中心旁)申报缴费基数。

关键词:泰州社保缴费基数申报要求泰州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地点泰州社保缴费基数申报要求
上一条:泰州电子社保卡密码跟实体卡密码一样吗? 下一条:泰州社保缴费基数有几个档次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