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周边HPV疫苗最新到苗通知
关于从严从紧做好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就从严从紧做好五一假期期间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倡导就地过节,坚持非必要不出省。如必须跨地域出行,要严格履行请假报备手续,出行前认真查询目的地疫情风险状态和疫情防控政策,外出途中严格做好自身防护,返并后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备,积极配合属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所有省外返(抵)并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向社区(村)报备。在交通场站和交通检疫卡口主动配合信息登记、三码查验(山西健康码、行程卡和山西场所码)、核酸检测、隔离转运等防疫措施。对故意隐瞒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民小区,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要积极申领山西场所码,严格落实测温、扫(验)码、戴口罩疫情防控“三要素”。
四、各交通场站及交通检疫卡口要强化“第一时间、第一落点”管控责任,充实人员力量,优化工作流程,严格落实“落地核酸+点对点转运+精准赋码”和分类管控措施,坚决防范疫情输入风险。
五、宾馆(酒店)、民宿、招待所、日租房等各类住宿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对入住旅客逐一如实登记,大堂、前台接待、电梯等人员聚集区域要加大消毒频次,避免交叉污染。
六、酒店、饭店、快餐店、早餐店等餐饮场所要控制就餐人数,推荐使用自助点餐、送餐及分餐等措施,加大餐厅内餐桌间距,避免人员密集。
七、景点景区、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农贸(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要设立卫生防疫监督员和消毒员,在做好入口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强化内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接待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避免人员聚集。
八、医院、儿童福利院、养老院、护理院、监管场所、学校等重点机构要继续严格落实封闭管理措施。全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继续暂停开展线下教学工作。
九、全市所有桑拿、按摩、足疗、水疗、美容、茶庄、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KTV、剧院、电影院、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澡堂、剧本杀等非生活必需密闭场所暂停开放。
十、线下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控游园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体育赛事等大型活动。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承办50人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须向属地社区(村)报备,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
十一、在接收境外、国内涉疫地区邮件或者货品时,科学接收拆封快递,严防疫情输入风险。
十二、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按照“四方责任”要求,落实重点人员分类管理措施,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抗原)检测,强化健康监测,及早发现风险隐患。
十三、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按有关规定落实管控措施。
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
详情:太原市疫情防控最新公告(更新中)
------------------
2022年第17号通告 太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关于做好清明、“五一”节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3月1日-31日,全国累计报告本土感染者103965例,波及29个省份,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我市疫情防控形势面临严峻挑战。为做好清明、“五一”节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出省,尤其不前往疫情发生地市。如必须前往,要严格履行请假报备手续,出行前认真查询目的地疫情风险状态和疫情防控政策,外出途中严格做好自身防护,返并后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备,积极配合属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暂停集体公祭、家族祭扫和现场缅怀等聚集性活动。倡导不跨省域、不跨地区祭扫,提倡文明祭扫、绿色祭扫,鼓励网络祭扫、代为祭扫,确需前往殡葬服务机构现场祭扫的,可通过“我的太原”APP进行网上实名预约,并自觉服从祭扫场所疫情防控管理规定,未预约成功的请不要前往。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者、山西健康码为“红码”“黄码”人员、14天内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不得进入祭扫场所。祭扫场所要合理控制总量,引导群众错时错峰,预约量不能超过最大接待量的50%,不接待未预约人员。
三、全市各类法人单位要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测温、扫(验)码、戴口罩疫情防控“三要素”,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或山西健康码被赋为“红码”“黄码”人员、体温异常者,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政策落实。
四、景点景区、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重点场所,按照“限量、预约、错峰”要求,严格控制接待量,防止人员聚集。
五、医院、儿童福利院、养老院、护理院、监管场所、学校等重点机构严格落实封闭管理措施。
六、各交通检疫卡口和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交通场站要落实“第一落点”管控责任。14天内有涉疫地区旅居史和省外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要主动配合进行核酸检测、检疫信息登记和转运管控等疫情防控措施。
七、运送生产生活必需物资和防疫物资的省外运输车辆,实行定点进出,采取司乘人员不下车,不与本市人员接触,做好全程防护,按规定路线、点对点无接触交接后返回。
八、全市所有大型聚集性活动停办。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各项防疫要求,50人以上活动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提倡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倡导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九、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近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特别是有国内疫情发生地市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及山西健康码转为“红码”“黄码”人员,要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备,积极配合属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十、3-11岁、60岁以上人群,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请到就近的接种门诊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18岁以上人群完成全程接种满半年后尽快接种加强针,加快构建我市免疫屏障。
十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公民应尽的义务。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