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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仁市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市医保中心、各医疗机构、广大参保人员:
近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肆虐,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动员全民防控的同时,采取一系列强有力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由于疫情防控期间实行静默(闭环)管理及指定非医保定点机构来满足人民群众的就医需求,给参保人员就医带来不便。根据怀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保障中高风险区域内人员医疗服务工作的通告》(2022年10月25日印发)和怀仁市局交通管理大队《怀仁市关于在市区范围内实行临时性交通管制的通告》(2022年10月13日印发)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2年10月13日后(包括10月13日)转外就医的参保人员未办理转诊(异地就医备案),不执行降低比例的政策,按定点医疗机构正常比例报销。
二、对2022年10月25日后(包括10月25日)新时代博爱医院(非医保定点机构)收治的参保患者(包括透析患者)纳入医保报销。在医疗终结后,患者先全额支付医疗费用,保存好新时代博爱医院出具的正规票据及其他所需材料,疫情过后患者持相关材料到医保大厅进行报销。
三、滞留我市的外地参保患者,请咨询参保地医保中心相关政策,待我市疫情结束后,带齐相关诊治材料,回参保地医保中心咨询处理。
四、本通知结束时间待防疫形势平稳后再行通知。
怀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