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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常见问答汇总

来源:互联网 2023-07-08 09:49:03

为不断提高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现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20〕11号)》文件精神解读如下,望广大城乡居民踊跃参保、持续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

一、什么是补充养老保险?

在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并行建立标准适度、能兜住底、可承受、可持续的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补充养老保险”)。

二、补充养老保险什么时间实施?那些人可以参加?

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已参加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均可在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参加补充养老保险。

三、补充养老保险的缴费有多少档次?

参保人(赡养人员、家庭)按年缴费,年缴费档次设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五个缴费档次。缴费档次实行个人自主选择,多缴多得。

四、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个人(赡养人员、家庭)缴费政府如何给予资金补贴?

从2021年1月1日起,全省补充养老保险政府补贴标准为:缴200元政府补贴70元、缴500元补贴120元、缴1000元补贴200元、缴2000元补贴360元、缴5000元补贴600元。参加人员当年不缴费的,政府不予补贴。之后再进行补缴的,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五、补充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有哪些条件?

第一种情况:本制度实施之日起,已年满65周岁并享受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可不用缴费,直接按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政府(出口补)待遇;有补缴费意愿的,可以一次性补缴,最长不超过15年,补缴费用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第二种情况:本制度实施之日起,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至65周岁;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六、参保人员死亡后怎么办?

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在缴费期亡故的,停止缴费;已开始领取补充养老保险待遇亡故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补充养老保险待遇。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

、补充养老保险待遇标准

补充养老保险待遇由个人账户养老金、政府补贴(出口补)和集体补助(出口补)组成,支付终身。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待遇水平,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20。

政府补贴(出口补)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提高10元;无子女或子女无赡养能力、经有关部门认定年收入低于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的,每人每月再提高200元(与低保、特困群体待遇不同时享受)。

八、补充养老保险待遇测算演示:

如果按照基金年收益率3.5%,个人缴费15年,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测算如下:

(一)按照最低缴费档次200元/年、政府补贴70元/年测算,到65周岁时,基本养老金加补充养老金可达2255元/年。

(二)按照缴费档次500元/年、政府补贴120元/年测算,到65周岁时,基本养老金加补充养老金可达2930元/年。

(三)按照中间缴费档次1000元/年、政府补贴200元/年测算,到65周岁时,基本养老金加补充养老金可达4050元/年。

(四)按照缴费档次2000元/年、政府补贴360元/年测算,到65周岁时,基本养老金加补充养老金可达6288元/年。

(五)按照最高缴费档次5000元/年、政府补贴600元/年测算,到65周岁时,基本养老金加补充养老金可达12540元/年

城乡居民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根据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据实计算个人养老待遇月领取标准,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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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用得上?

已参加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均可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参加补充养老保险。

钱从哪里来?

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赡养人员、家庭)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其他缴费资助。

个人(赡养人员、家庭)缴费按年缴费,缴费标准为: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共五个档次。

政府补贴(入口补)标准为:缴200元补贴70元,缴500元补贴120元,缴1000元补贴200元,缴2000元补贴360元,缴5000元补贴600元,鼓励参保人员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集体补助(入口补):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区对年满50周岁、不足65周岁、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个人(赡养人员、家庭)缴费给予补助,具体标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区自行研究确定。

其他缴费资助:鼓励其他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个人(赡养人员、家庭)缴费提供资助。

满足什么条件能领取?

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年满65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已享受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待遇。

从制度实施之日起,年满65周岁,已参加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政府补贴(出口补)待遇,有补缴保险费意愿的可以一次性补缴,最长补缴年限不超过15年,补缴费用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在缴费期亡故的,停止缴费,已开始领取补充养老保险待遇亡故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补充养老保险待遇。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

能领多少?怎么算?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20。

政府补贴(出口补)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提高10元;无子女或子女无赡养能力,经有关部门认定年收入低于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的,每人每月再提高200元(与低保、特困群体待遇不同时享受)。

集体补助(出口补):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区对领取补充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进行补助,具体标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区自行研究确定。

以年收益3.5%、个人缴费20年为例,按照最低缴费档次测算,200元/年、政府补贴70元/年,到65周岁时,基本养老金+补充养老保险金可达2498元/年,个人生活水平可明显改善。按照中间缴费档次测算,1000元/年、政府补贴200元/年,到65周岁时,基本养老金+补充养老保险金可达5128元/年,已超过了目前4000元的脱贫标准。按照最高缴费档次测算,5000元/年、政府补贴600元/年,到65周岁时,基本养老金+补充养老保险金可达17571元/年,与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待遇基本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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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单选题(绿色为正确答案)

1、已参加我省 保险的人员,均可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参加补充养老保险。

A、养老保险

B、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C、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D、商业养老保险

2、补充养老保险是按 缴费?

A、日

B、月

C、年

D、一次性

3、补充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共五个档次,分别为 、 、 、 、 。

A、100、200、300、400、500

B、200、300、500、800、1000

C、100、500、1000、1500、2000

D、200、500、1000、2000、5000

4、从制度实施之日起,年满65周岁,已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 有补缴意愿的可以 ,最长补缴年限不超过 年。补缴费用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A、按月缴费、10

B、按年缴费、15

C、一次性补缴、10

D、一次性补缴、15

5、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亡故的,个人账户余额 。

A、注销

B、可依法继承

C、全部并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D、继承个人缴费部分本金

6、补充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补助标准 。

A、各地可自行调整

B、全省统一

C、全国统一

D、各省可自行调整

7、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是 ?

A、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20

B、个人缴费部分储存额除以120

C、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50

D、个人缴费部分储存额除以150

【第二部分】多选题

01、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赡养人员、家庭)缴费+ + +其他缴费资助。

A、政府补贴

B、集体补助

C、退休金

D、商业保险

02、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满足什么条件能领取待遇?

A、年满65岁

B、累计缴费满15年

C、累计缴费满20年

D、已享受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

03、补充养老保险待遇由 、 和 组成。

A、公益慈善资助

B、个人账户养老金

C、政府补贴(出口补)

D、集体补助(出口补)

04、政府补贴(出口补)标准是 ?

A、每人每月20元

B、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提高10元

C、无子女或子女无赡养能力,年收入低于低收入标准的,每人每月再提高200元

D、与低保、特困群体待遇不同时享受

(绿色才是正确答案哦)

05、个人账户怎么设置?

A、建立终生记录的个人账户

B、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及运营收益和利息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C、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

D、个人账户储存额无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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