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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失业保险参保材料

来源:互联网 2023-07-04 15:06:02

办理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5.人员增加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拓展: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范围扩大

《关于印发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扩大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范围。首先,取消申领失业保险金期限。对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并取消60日申领时限要求。

其次,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自2019年12月起,对领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2020年3月起,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在其办理失业登记后,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领金期间可同时享受失业保险保生活等其他待遇,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失业人员不再享受促就业等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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