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肥城桃花节交通指南
泰安城区停车服务计费方式
(一)计时收费。
以半小时或一小时为一个计费单位;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超过半小时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每日为车辆进入停车场开始计时连续停放24 小时。
(二)计次收费。
以12小时为一次计费单位,超出12小时后按增加一次计费,依此实行累计计费。
注意事项:泰安城区居民小区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停车服务收费不适用本通知规定,按物业停车服务收费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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