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招聘教师减免考务费怎么办理
泰安下半年就业见习
见习人员范围:
(一)离校3年内有就业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
(二)16-24周岁青年;
(三)毕业前3个月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见习期间待遇:
(一)见习单位按月给予见习人员不低于同期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对见习期未满提前离岗的根据其实际参加见习时间发放;
(二)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其他不低于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的其他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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