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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退伍转业落户办理

来源:互联网 2023-01-15 14:24:02

退伍转业落户

1.士官、义务兵退出现役

设定依据:《山东省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鲁公通【2016】179号)

申请条件:士官、义务兵退出现役到地方落户

办理材料:①接收安置转业士官通知书或复员退伍落户介绍信,以及退役证件; ②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③居民户口簿,或集体户口簿或单位接收证明,或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办理地点:拟落户地派出所户籍服务大厅

办理机构:派出所受理,县级机关核准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间:1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由当事人持办理材料到拟落户地派出所户籍服务大厅申请,属回原籍落户材料齐全的,由派出所当场办结,属异地安置落户的,由派出所受理后报县级机关核准后办理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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