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肥城桃花节交通指南
(一)收费管理形式。
泰安市范围内的停车场(位)服务收费,按《山东省定价目录》规定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主要包括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体育文化场馆、景区、医疗机构等配套停车场,交通场站停车场,对外开放的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以及事故停车场(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等。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是指除上述停车场(位)以外的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包括宾馆、酒店、商超、写字楼、集贸市场等商业服务设施配套的停车场,由停车场经营者自主制定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
(二)收费管理权限。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泰安市城区(泰山区、岱岳区、泰山景区、高新区、徂汶景区、旅游开发区)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位)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各县(市)负责制定本辖区范围内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位)停车服务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