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肥城桃花节交通指南
关于城区部分道路禁止鸣笛的通告
为降低车辆鸣笛噪声,优化城市生活环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噪音扰民问题。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县城区划定区域、路段,实施禁止机动车辆鸣笛交通管理措施,并设置相应禁令标志。
禁止鸣笛区域:七贤路以东,兴隆大街以南,仰圣路以西,金阳大街以北范围以内所有道路。
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除外。对违反交通禁令标志的,由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实施。
宁阳县局交通大队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