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找到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是否可以将团组织关系转往户籍地?
答:不可以。
对于已找到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不可以将团组织关系转往户籍地,不能在“智慧团建”系统转接时选择“未就业”渠道将团组织关系转往户籍地团组织。根据《通知》规定,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应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工作单位团组织;若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应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去向应当与线上转接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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